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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25号)

2018-02-09 长宁电工 1,224
关于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序恢复
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2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全市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
1.低风险地区:含山县、当涂县、雨山区、博望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
2.中风险地区:花山区。
3.比照高风险地区:和县。
以上风险分级根据省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二、管控措施
比照高风险地区,现有管控措施不变。中、低风险地区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道口管控
1.辖区内所有道路不设管控站点。
2.所有外来车辆不再劝返。对湖北等高风险地区来马车辆开通专用车道,将人员引导至集中观察点,按有关规定处置;其他地区来马司乘人员登记、测温正常后放行,运用数字疫控系统将人员信息通知目的地单位或社区(村),落实防控措施。
3.为疫情防控和生活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通行。
(二)人群管理
1.对湖北等高风险地区来(返)马人员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继续实行14天定点集中、单间隔离。
2.其他地区来(返)马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主动登记报备所在社区,相关社区要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做好日常监测。
3.依照长三角“三省一市”协议规定,实行异地隔离期互认,避免重复隔离。
4.市民外出需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适当的接触距离,不参加聚集活动。
(三)小区(村)管理
1.保障人员、车辆进出通畅,做到最小化网格管理到位、人员跟踪随访到位,加强环境卫生和消杀等工作。
2.取消本小区(村)居民两日一次的出行限制,在测温正常后,凭小区门禁或出入证明自由出入。
3.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须进行身份信息、去向登记,测温正常后放行。
4.规模较大的小区(村)可以适当增加1-2个出入口。
5.对14日内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小区(村)继续实施全封闭管理。
6.非封闭小区(村)由所在社区(村委会)按上述措施管理到位。
(四)公共服务
1.自2月22日中午12时起,逐步恢复市内公共交通(含出租车、网约车),有序恢复城乡客运班线。乘坐公共交通时,上车时须接受体温测量。
2.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恢复开放。进出人员不再测量体温。
3.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含包间)服务,可以采取打包外卖、网络订餐等售餐方式提供服务。
4.宾馆酒店严格落实入住宾客的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工作,并对客房、电梯等区域执行严格的消毒标准。健康状况及时录入数字疫控系统,转至相关县区和部门掌握。
5.超市、商场等室内人群聚集场所经营单位,须对进入人员测体温、提示戴口罩,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拨打120,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登记、信息上报、环境消毒等防控。
6.便利店、果蔬店、面食加工店、理发店、洗车房、家电维修、车辆维修等生活必需服务类店铺有序恢复营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营业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措施。
(五)企业和项目开复工
1.取消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企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复工,所属县区、园区和主管部门对复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和随机抽查。严格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将责令停产整顿。
2.加强企业返岗用工指导。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且无异常状况的复工人员,直接返岗复工;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健康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返岗复工;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严格落实隔离观察等措施。
3.省、市重点续建项目全面复工,新建项目加快开工,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有序复工。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具体方案以及出现突发新冠肺炎病例后应急处置预案、扩散风险评估方案,落实防控措施。
(六)诊疗管理
1.继续强化发热门诊管理,规范开展监测、发现、报告等工作。
2.加强对发热病人的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提高病例早期发现率。
3.实行零售药店购药登记制度。药店须对购买咳嗽、腹泻、退烧等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身份信息,并及时通报所在县区(园区)指挥部,落实小区(村)管控。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园区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充分运用“网格化+大数据”管理机制,划分最小网格化单元,以小区(村)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摸排,加强流动人员监测,建档立卡、落地定人、包保到位,力求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做到“当日进、当日查、当日清”,不断筑牢基层疫情防控网。
 
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